從看完Legal HighS2第一集之後我就知道,LH一點也沒有讓人失望,精彩度一點也不輸第一季,甚至我覺得變得更精采了。雖然我本來覺得應該等全部追完之後在來發表心得,避免之後結局可能不如預期然後之前發的文章會打到自己的臉,可是看完第二集之後,我真的覺得無所謂了。如果之後發展越來越難看,那就來來打臉吧,至少我看到第二集之後,只是讓我越來越愛LH,無論其他人怎麼說,一點也不減損它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在看PTT日劇版的討論之後,有一部分的人覺得第二季的精采度下降了,而最多人抱怨的地方則是岡田將生的角色,當然還有小雪飾演的安藤貴和,可是對我來說,我真的覺得這兩個選角選得很好啊,我認為不論是岡田或是小雪都有表現好劇裡對角色的要求。
對我來說,我最愛LH的地方就在於,不同於其他律政劇,總是用冷硬以及嚴肅的畫面來處理法院打官司的鏡頭,或是讓擔任律師及檢察官的角色在法庭上義正嚴詞的為當事人辯護,LH竟然能用幽默來包裝法律這件事,這是我十分佩服編劇的一點。另外,傳統上,律政劇的中心思想大多在於正義這件事情,正義該如何被伸張,該如何打敗看似清白卻惡到骨子裡的被告,但LH不同,LH更在乎的是思考跟辯論這件事情,沒有絕對的惡也沒有絕對的善,法律人不是神,參與訴訟的當事人彼此下了法庭都是一般人,該如何看清訴訟的本質,才能帶給當事人最好的結果,這都是LH在處理的地方。
LH1已經是一年多前的事情了,可是如果要跟第一季比較,我認為第二季的不同之處在於,整齣劇多了更明顯的主軸,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雖然LH第一季每一集都很精采,也都在告訴我們,看似清白的原告或被告,可能都不如想像中的單純。然而其實第一季很少去探討法律規定的問題,對於適用法律上也沒有什麼爭議,爭點大多在於當事人之間的事實認定。然而第二季不同,從第一集為我們揭露了貫穿整季的安藤貴和事件以及到第二季的妨害名譽,其實在探討的都是更根本的東西,死刑存廢問題以及言論自由跟個人名譽之間的權衡。這些問題都不是單純地當事人誰對誰錯,而是法律該如何去判定一個人該為他所犯下的罪負責到什麼程度,幾年以上有期徒刑?終身監禁?還是甚至是死刑?而在妨害名譽部分,加害人要做到什麼程度才會減少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是在部落格不斷的對他人攻擊還是直接將他人所作所為畫成漫畫?新聞評論者根據新聞事件發表的評論界限到底在哪裡?對我來說真的是太精采了。
既然標題是第二集的心得,那就來先就第二集談起吧。
第二集的故事內容主要在於一位IT產業的天才因為內線交易而入牢蹲了五年,出來後他決定一一去告那些在之前對他發表惡意言論的人,從新聞評論者到部落客到漫畫家,全部都逃不出他提起的訴訟。如上一段所說,對我來說,這集的探討主軸在於言論自由跟妨害名譽之間的權衡。從法律上來看,名譽定義是"一個人在社會上他人所對他做出的評價"也就是簡稱的社會評價。不同於隱私,是一個人在生活中所能保有的不被他人所知道的個人領域。
回到故事內容,這集當中主要被告的是部落客跟漫畫家,為部落客辯護的黛主張,由於部落客每日瀏覽的人次不夠多同時讀者在看文章時早已了解到網路言論的虛無性不會全然相信部落客的話,因此即使部落客發表惡意評論也無法減損原告的社會評價因此不構成妨害名譽。說真的,這樣的論點的確有點薄弱,但是這個論點也點出了一個法律觀念,也就是言論可以被區分為"事實陳述"以及"意見表達",對於事實陳述,由於讀者難以判斷真偽,因此對於原告來說傷害的確較大,而相較於此,意見表達所能被憲法保障的層次也大多了。因此重點在於,如何判斷言論屬於事實表達,而若加害人真的以為自己說的是事實但實際上卻不是呢?原告是否能因為客觀來說內容不實就讓被告被判刑?被告所應該對自己言論內容盡的查證義務到底到什麼程度?這都是該被定義的。另一方面劇裡也點出了網路的匿名性並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對自己的言論免責。
在下一場的官司當中,為漫畫家辯論的是羽生的事務所,而羽生主張,漫畫屬於個人創作,因此讀者在閱讀漫畫時不可能將裡頭發生的事件視為事實,也因此其內容還在個人意見表達的層次,不會對原告的社會評價造成減損。然而這樣的論點也有漏洞,因為的確部分讀者直接講漫畫的主角與原告畫上等號,並且直接認為故事的內容就是在描述原告的生活。
於是不論是黛或是羽生都打了場失敗的官司。
最絕的當然是壓軸古美門,直接對原告說,漫畫的人物就是原告,漫畫家所畫的故事就是原告現實的人生,因此其言論根本是事實,不構成妨害名譽。然而在第二次開庭時,原告卻指出了第二十七話當中的故事情節其實是虛構的,因此被告所說的不是事實,依然構成犯罪,這時古美門只好在下一場官司中從另一個角度切入,說明重點不在於故事虛實,而自於被告的漫畫根本沒有造成原告社會評價減損,相反的主角的魅力提升了原告的社會評價。
除了言論自由與妨害名譽的界線之外,故事的另一個重點在於,訴訟當事人的真意,雖然表面上IT天才向漫畫家主張其妨害名譽,但事實上,它的真意在於讓漫畫獲得更高的曝光度,以彌補當年害漫畫家爸爸破產的事件。而對漫畫家來說,當年鼓勵他畫漫畫的原告在她心目中也不是完全是一個惡人。然而羽生卻無法在事件中看清彼此的真意,一股腦地希望雙方和解,不要繼續傷害彼此。這點也回到了LH2的中心思想,為何編劇要在第二季中安排羽生這個角色?
從某方面看來,羽生跟黛有很多相似之處,也就是對法律仍保有一份憧憬,認為訴訟的目的是要讓雙方當事人獲得幸福,不,或許本質上有點不同,因為在第一季的黛,滿腦子想的都是該如何讓"可憐"的當事人獲得正義,或許該說,羽生看的是比黛遠一些,因為他看重的當事人雙方,而非同情其中一方。同時就訴訟技巧來說,羽生也高出黛許多(笑)。而相較於這兩個人,古美門則是完全不去過於介入當事人的私事,對他來說,當委託人捧著錢來拜託他時,他就會幫忙打官司,替委託人獲得最好的結果,至於當事人的幸福則完全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勝訴才是古美門的中心思想。
完了怎麼越打越多囧,總之真的好期待接下來的劇情發展阿。
剩下的就留待之後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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