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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果有一天你被別人誤會犯了罪,而被關進看守所,原本你想要誓死捍衛你的清白,但其他的人卻告訴你,乖乖認了罪對你才是最好的時,你會怎麼做?

  故事的一開始,一位看似平凡不過的男人過著與平常沒什麼不同的一天,那天的他正準備拿著履歷表到新公司面試,於是他在早晨搭上一班擁擠的電車,好不容易下了車的他正準備前往面試公司時,卻被一位女高中生抓住他的手,對他說「先生,剛才是你摸了我吧?,在還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時,男人便被站務人員留了下來與少女對質,最後甚至進了看守所,並且一關就是四個月,然而男人卻不明白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

正文-

國家公權力的可怕

  在電影的前半段主要敘述的事男主角如何被關進看守所以及進入看守所之後的情形。在電影中,隨著故事敘事的第一視角,我們彷彿成為電影中的男主角,與他一同經歷自由被剝奪的日子。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在於男主角隨著警備車押送人犯時,男主角的視野透過鏡頭望向窗外,特別的不是窗外的景色,而是對於自由的那份渴望。當自由未被剝奪時,我們視它為理所當然,直到失去的時候,我們才了解到它是多麼的可貴。而同樣的,當國家公權力未介入我們的生活時,我們以為我們可以隨心所欲,直到公權力介入時,我們才了解到國家公權力的可怕。在看守所的日子當中,男主角彷彿是一個不會說話的人偶,不是他不想說,而是沒有人願意聽他說,如同即將溺斃之人,卻找不到一跟汪洋中的浮木,只能用盡全力靠自己的力量努力由回岸上。

真正犯罪之人與無辜之人的待遇大不相同

  一開始,主角試圖告訴身邊的每一個人,「他是無罪的」,從看守所裡的刑警、犯人,到檢察官,但沒有人真的相信,或許該說,沒有人真的在乎。在剛開始進看守所時,由於主角堅信他是無罪的,所以他相信他只是「暫時」待在這裡,而國家必定會還他公道,直到主角與公設辯護人的一場會面,以及面對檢察官、警官的逼迫並且扭曲他所說的每一句話之後,他才真正認清事實以及對於是否能夠重見光明感到絕望。

  在過程中,主角從堅持自己沒有犯罪,因此不會認罪,到之後對朋友說早知道當初就該聽律師的話,早早認罪,這之間心態差異之大,反映的是國家司法系統的扭曲。男主角所說的「為什麼真正犯罪的人罰了罰金就能離開,而自己這個沒有犯罪的人卻必須關到現在」這句話應該是在整部影片當中最令我震撼的一句話。為什麼?為什麼一個沒有犯罪的人卻必須承擔比犯了罪的人更大的苦難?如果國家的司法體系所得出的是如此結論,那麼司法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

審判裡得到的是什麼?

  在整部電影當中,同時為觀眾約略介紹國家的司法審判方式以及過程,看了之後才真正了解到實務上司法審判與人民想像的是如此大相逕庭。在觀看過程中,不禁讓我想起流浪法庭三十年中,對於我國司法審判體系的介紹,兩者都打破了我對司法審判的想像。必須承認,我便是曾經把法官當成正義的化身的人群之一,並且曾經賦予法官過多的想像。然而藉由作品對於司法審判的呈現後,我才了解到,法官不是萬能的,更不是全知的,審判當中,很大的一部分在於證據的呈現。在電影中曾經提到,法官在法庭上看的是證據,更重要的是「呈上來的」證據,而決定呈現什麼樣的證據,正是檢察官與律師的攻防戰。法庭上不是單純談論是非的地方,更不是誰是清白的就能決定誰能夠獲得勝訴,最重要的是,你要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

  同時司法審判看似公正不阿,然而裡頭有時仍然不可避免的牽扯著與案件無關的其他因素,例如法官的考績,案件被分配到的法官的個性、價值觀,警察的辦案方式及辦案心態等等….。讓我想起了「罪行」這本書的作者所說的「法庭不是得到正義的地方,而是得到判決的地方」這句話,一個判決當中包含了太多「人為」以及不確定性,也因此常常影響到了正義是否能夠被伸張。

結論-

  隨著男主角與其他人努力得想打贏這場官司,而試圖用心的為自己的清白證明時,我也開始為判決結果抱持著樂觀的態度,以為主角終於能從司法的泥淖中爬出,證明正義最後總是會被伸張,即便之間經歷了許多苦難,畢竟電影總是這樣演的,不是嗎?只是沒想到的是,在電影的進行之中,審理的法官卻悄悄的換了人,而這一換,也換掉了主角原本可能的結果,如同現實當中接受審判的民眾,可能遭遇到的情境

  最後主角被宣判三個月刑期的那一天,主角說了「只有我有資格審判自己」,對我來說這句話所表達的是,正義以及真相最終只存在於自己心中,沒有人可以為自己貼上任何標籤或下任何結論,即使是國家也一樣,因為有沒有犯罪最清楚的不是法官不是社會大眾,而是自己。即使在審判當中主角最後得到的是有罪的判決,然而依然無法改變主角沒有犯罪的事實。

  多數人看完電影都為電影的結果感到不平,同時將國家的司法制度視為傷害好人的怪獸,然而或許這樣的怪獸也時常存在於社會大眾的心中,多數時候,我們對於事情都有一套自己的價值觀,並進而過度相信自己的判斷,認為唯有自己的判斷是正確的,卻忽略了從另一方的角度看待事物,站在對方的位置思考事情的真相。試問,如果今天同樣的案子經過媒體揭露,我們一開始便站在第三人的角度審視案件,而非如同電影之中站在第一人的角度看到主角心中的正義及真相時,我們還能毫無顧忌的站在「加害人」的角度去為他做辯護嗎?我們是不是也跟法官一樣在一開始就對被告起了防衛之心並且做「有罪」推定?因為我們不想被壞人的花言巧語所蒙蔽?

  司法所要做的是理性公正的審判,然而除了證據難以呈現全部真相之外,更重要的是人本身就不是理性及絕對公正的,多數時候我們對於事物都有一套自己的看法,即使我們最後得出的結論是一樣的,例如我們認為不可以殺人,然而中間對於不同殺人案件的判斷卻可能因為看見的地方不同而大相逕庭,加上司法的公正常常因為間接的因素而變得不公正,也因此或許我們對於司法絕對等於正義的伸張這件事必須有所存疑了。我想比起期待法院總是做出「正確」的判決這件事,或許更重要的是如何不要讓自己在看待事情之初就帶著多付有色眼鏡並總是以自己的眼光去審視事情的對錯,或是對於多數人認可的事物就毫不考慮的接受它。

 對我而言,這部片除了對司法制度扭曲的批評,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真實的人性,無論是警察檢察官法官甚至是被害人,雖然在片中每個人都不是壞人,然而諷刺的是片中對主角的暴力卻都源自於他們,如同現實之中的社會大眾一般,總是自認為站在正義一方,卻不自覺地成為對他人不正義的壓迫力量來源。或許直到我們遭遇到如同主角一樣的經歷後我們才能真正了解到,這種不理性正義行為的可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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