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來寫一篇新聞編輯室的心得,第一次看到這部影集是在HBO上,第一集開頭的節奏及對話讓我在剛開始的幾十分鐘內就愛上了這部影集。現在看到第三季的第五集,想到這是最後一季就覺得有點難過,但第三季真的是神,原以為前兩季已經很精采了,但Alan Sorkin卻能把新聞編輯室一季寫的比一季好看,太精采了。
這次主要想來談第三季的劇情,從第一集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開始,編劇寫出了他心目眾認為的好新聞是什麼,不是搶快搶及時,而是"正確性",而在第一集編劇也暗示了接下來劇情的探討重點,第一,政府內部人員提供消息給媒體是否具有正當性,第二,媒體是否享有記者特權得以不揭露消息來源,第三網路鄉民辦案,以及第四,菁英觀點的新聞學以及公民新聞學等議題。
在消息來源的部分,消息來源揭露政府內部訊息給媒體提供報導是對是錯?在媒體不斷拿人民"知的權利"當作護身符的現代,政府隱匿消息似乎成為眾矢之的,政府機構可以輕易被人民冠上"國家機器"的汙名,但民眾是否有想過輕易揭露嫌疑犯不顧正當法律程序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特別是當記者揭露錯誤嫌疑犯時?而在接下來的間諜案當中,Will拒絕接露消息來源(雖然他根本不知道誰是消息來源),在劇情當中提到了美國法上著名的Branzburg案例,在此案當中,多數意見認為新聞記者不享有記者特權,也就是不得拒絕在大陪審團面前做證揭露消息來源,多數意見認為,記者在法庭上與一般人無異,同樣有做證的義務,尤其在當消息來源有明顯犯罪事實時。然而判決書上也提到,法院在三種情形當中才有權利要求記者揭露消息來源,第一,有合理證據認為消息來源犯下特定犯罪,第二,訊息無法以其他方式被揭露,以及第三,為了公共利益,因此賦予記者有限的特權。
法官拒絕給予記者特權很重要一點在於,難以定義記者,特別是在現今網路發達的時代,人人都成為所謂的"公民記者"時,記者特權是否可能被濫用。而這也帶出了接下來編劇想談的一點,網路媒體。
在間諜案中提到了國安人員若因報導而被揭露身分可能必須面臨人身安全上的威脅,最近在看Homeland第四季巴基斯坦前站長因為被記者揭露身分而橫屍街頭,為了人們"知的權利",是否我們就有資格犧牲他人的權利?包含隱私權、人身自由等等。當然這是有爭議的,重點在於,誰有資格說自己的一方才是為了公共利益?國家還是媒體?誰有資格來判斷是非對錯?誰能承擔責任?
在網路時代,人人都成為了鍵盤王國的王,人人都有能力躲在螢幕背後審判別人,而不負有任何責任。在第一集當中,鄉民找出爆炸案嫌犯的姐姐並大舉正義之旗威脅騷擾她,但事後卻發現找錯人了。在第五集中被強暴的女大學生創立了匿名網站專門揭露強暴嫌疑犯,Don表示,她的網站很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而毀掉一個清白的人,但對那個女孩來說,網站卻是正義伸張的地方,我很難說女孩是錯的,因為法律的確不是每次都能成功保護受害人,對那些無能為力的人來說,網路難道不該展現鄉民的正義嗎?
然而Don是對的,只要有那個網站,遲早有一天會有清白的人名生因為它而被毀掉。而在詢問女孩要不要上電視對質時,Don表示電視媒體不是能獲得公正審判的地方,而女孩更可能因為上了電視而受到更大的傷害,因為對媒體來說,他們不在乎誰對誰錯,而只在乎收視率,而對觀眾來說,更像是第三者一般在旁觀看真實的楚門秀,滿足的只是民眾自以為是的正義及偷窺隱私的慾望。這也讓人聯想到最近的太陽花女王事件,媒體展現的獵巫行動。而在新網路編輯發明一個追蹤名人行蹤的APP後被Sloan請去上節目大洗臉時,Sloan真的說得很精彩。
最後The Newsroom本季的重點,網路媒體的崛起。
當ACN被迫賣給一位喊著"人人都是媒體"口號的老闆,當Mac看到新的廣告大力嘲諷公民記者時,或許有人會認為展現的是菁英的傲慢,然而或許再回頭省思台灣媒體會看得更清楚。當然Mac的觀點在台灣很難說得通,因為台灣除了公視(或許還有民視)幾乎沒有能撐得上夠格的媒體,所以這樣的觀點只會讓人發笑。但媒體需要專業嗎?我個人更傾向支持精英觀點的新聞學,現在網路新聞雖然發達,然而上面多少內容是東抄西抄而未經過查證的消息?網路資訊發達,但裡面有多少比例其實是垃圾?對我來說,新聞就像編劇說的,重要的事"真實性",雖然很難定義新聞,但新聞必須是真實的這點無庸自疑,而網路新聞卻逐漸模糊了這個界線,哪些是真實的新聞?哪些不是?在網路上抄抄網友消息就叫做新聞?新聞價值的判斷是需要受過訓練的,沒有專業背景的媒體與傳聲筒又有何兩樣?
總之這季的Newsroom實在太精采了。
- Dec 12 Fri 2014 10:47
【美劇心得】新聞編輯室The Newsroom 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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